极狐创新(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极狐创新(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 极狐GitLab 运营体系中的北京法律主体。公开证据支持它与 极狐信息技术(湖北)有限公司 共同参与网站和 SaaS 服务运营,并至少曾以北京公司名义招聘销售运营支持岗位;但现有一手材料没有穿透其直接股东,也不能把湖北 JiHu 的股权、VIE 并表或渠道授权事实直接复制到北京主体。

身份与设立

公开可见的商业职能

维度 北京主体的证据 不能推出
网站与 SaaS 运营 2022-10-21 版隐私政策把北京公司、湖北公司及关联公司合称为 gitlab.cn、jihulab.com、gitlab.hk 的运营主体 不能据此分配每个域名、合同、收入或数据处理活动的唯一责任主体
招聘与销售运营 2022 年公开招聘信息以北京公司名义招聘销售运营支持实习生,职责包括销售运营、跨部门跟进及合同数据整理归档 招聘主体和岗位职责不能证明北京公司实际签署客户合同、开票或收款
标准客户合同 公开的订阅协议明确以湖北公司为相对方;现行用户服务协议则保留由湖北公司、其关联公司或指定第三方参与订约的空间 不能把湖北公司的标准合同角色概括成北京公司从不签约,也不能反向认定北京公司是统一签约主体
渠道与项目授权 本轮找到的银行采购与渠道材料均要求湖北公司出具授权或伙伴证明 “未检得北京授权材料”不是北京公司没有客户、采购或渠道职能的证明

主站 gitlab.cn 当前页脚的版权与备案信息落在湖北公司;jihulab.com 页脚显示北京地区备案号,但公开页没有显示备案主办单位。备案编号的属地只是一条线索,不能单凭“京”字认定北京公司就是备案或经营主体。

与 GitLab、湖北 JiHu 的关系边界

GitLab 的 2021 年 S-1 明确定义 JiHu 为极狐信息技术(湖北)有限公司,并披露 GitLab 以知识产权许可换取湖北 JiHu 股权。FY2023 的 A-1 至 A-3 轮融资后,GitLab 的经济股权由约 72% 降至 55%;截至 2026-04-30 约为 54%,GitLab 仍把湖北 JiHu 作为 VIE 按美国会计准则并表并称保留控制。

这些披露的直接对象是湖北 JiHu:

因此,当前最稳妥的关系描述是:北京公司与湖北 JiHu 是极狐体系内分别列示、共同运营且曾共享董事的关联实体;公开一手材料尚不足以确认北京公司的直接股东和最终持股链。

名称混淆

北京公司与北汽集团、极狐汽车及北京蓝谷极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只有中文名称中的“极狐”相似。2024 年相关企业声明明确否认双方存在关联。由于这是排除关系,这些名称在本页保留为纯文本,不建立 Obsidian 图谱边。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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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