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狐创新(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极狐创新(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 极狐GitLab 运营体系中的北京法律主体。公开证据支持它与 极狐信息技术(湖北)有限公司 共同参与网站和 SaaS 服务运营,并至少曾以北京公司名义招聘销售运营支持岗位;但现有一手材料没有穿透其直接股东,也不能把湖北 JiHu 的股权、VIE 并表或渠道授权事实直接复制到北京主体。
身份与设立
- GitLab Inc. FY2026 的 Exhibit 21.1 将
JiHu Innovation (Beij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与湖北 JiHu、香港 JiHu 分别列入集团实体清单。这证明北京公司是独立列示的法律主体,而不是湖北公司的英文别名,也不是“极狐GitLab”品牌本身。 - 第三方工商聚合页在 2026-08-11 显示公司成立于 2021-06-18、注册资本 1,000 万元、状态为存续;招聘平台还给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04BT501R。北京官方查询入口需要交互验证,本轮没有取得可固定的一手登记详情,因此现任法定代表人、住所、股东和历次变更仍应以正式登记档案为准。 - 深交所披露的慧博云通招股书显示,陈立峰 自 2021-06-18 起任北京公司董事,同时自 2021-02-02 起任湖北公司董事。这是两主体存在治理交叉的证据,不是股权或母子关系证明;其当前是否仍任董事尚未核验。
公开可见的商业职能
| 维度 | 北京主体的证据 | 不能推出 |
|---|---|---|
| 网站与 SaaS 运营 | 2022-10-21 版隐私政策把北京公司、湖北公司及关联公司合称为 gitlab.cn、jihulab.com、gitlab.hk 的运营主体 |
不能据此分配每个域名、合同、收入或数据处理活动的唯一责任主体 |
| 招聘与销售运营 | 2022 年公开招聘信息以北京公司名义招聘销售运营支持实习生,职责包括销售运营、跨部门跟进及合同数据整理归档 | 招聘主体和岗位职责不能证明北京公司实际签署客户合同、开票或收款 |
| 标准客户合同 | 公开的订阅协议明确以湖北公司为相对方;现行用户服务协议则保留由湖北公司、其关联公司或指定第三方参与订约的空间 | 不能把湖北公司的标准合同角色概括成北京公司从不签约,也不能反向认定北京公司是统一签约主体 |
| 渠道与项目授权 | 本轮找到的银行采购与渠道材料均要求湖北公司出具授权或伙伴证明 | “未检得北京授权材料”不是北京公司没有客户、采购或渠道职能的证明 |
主站 gitlab.cn 当前页脚的版权与备案信息落在湖北公司;jihulab.com 页脚显示北京地区备案号,但公开页没有显示备案主办单位。备案编号的属地只是一条线索,不能单凭“京”字认定北京公司就是备案或经营主体。
与 GitLab、湖北 JiHu 的关系边界
GitLab 的 2021 年 S-1 明确定义 JiHu 为极狐信息技术(湖北)有限公司,并披露 GitLab 以知识产权许可换取湖北 JiHu 股权。FY2023 的 A-1 至 A-3 轮融资后,GitLab 的经济股权由约 72% 降至 55%;截至 2026-04-30 约为 54%,GitLab 仍把湖北 JiHu 作为 VIE 按美国会计准则并表并称保留控制。
这些披露的直接对象是湖北 JiHu:
- 约 54% 是湖北 JiHu 的经济股权,不是北京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也不是同等表决权;S-1 还明确称 GitLab 当时表决权与经济股权不成比例。
- ASC 810 下的 VIE 并表是会计结论,不等于法定合并、吸收合并或对北京公司的直接合同控制。
- Exhibit 21.1 同列北京、湖北和香港三个主体,只能证明它们进入 GitLab 的集团披露范围,不能证明三者之间的直接母子层级或谁持有北京公司。
- GitLab FY2025 GRI Index 又在可持续报告的
operational control口径下排除这些 JiHu 实体。该限定不能扩大成 GitLab 与它们不存在股权、会计控制或商业影响;它只是不同报告制度下的范围选择。
因此,当前最稳妥的关系描述是:北京公司与湖北 JiHu 是极狐体系内分别列示、共同运营且曾共享董事的关联实体;公开一手材料尚不足以确认北京公司的直接股东和最终持股链。
名称混淆
北京公司与北汽集团、极狐汽车及北京蓝谷极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只有中文名称中的“极狐”相似。2024 年相关企业声明明确否认双方存在关联。由于这是排除关系,这些名称在本页保留为纯文本,不建立 Obsidian 图谱边。
待核验
- 取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北京市场监管部门可固定的登记档案,核对当前股东、法定代表人、住所及变更日期。
- 穿透北京、湖北、香港三个 JiHu 主体的直接股权与董事任命链;不得用 Exhibit 21.1 的并列清单代替股权图。
- 查找北京公司作为客户合同相对方、开票主体、采购投标人、项目授权方或商标权利人的一手文件。
- 如 GitLab 未来完成对湖北 JiHu 的去并表,再分别核对会计口径、股权变化及其对北京主体的影响;GitLab 在 2026-06-02 的 FY2027 Q1 讲话中仍把去并表称为目标,并明确无法预测可能性或时间,最新 10-Q 也仍在并表。
相关页面
证据
- GitLab Inc. FY2026 Exhibit 21.1(集团实体清单)
- GitLab 2021 S-1(湖北 JiHu 的设立、股权、表决权与 VIE 并表)
- GitLab FY2023 Q3 10-Q(A-1 至 A-3 轮融资后持股降至 55%)
- GitLab FY2027 Q1 10-Q(截至 2026-04-30 的湖北 JiHu 持股与并表状态)
- GitLab FY2027 Q1 Earnings Transcript(去并表目标与不确定性,2026-06-02)
- 极狐隐私政策(共同运营主体,2022-10-21)
- 极狐GitLab 订阅协议(湖北公司为标准相对方)
- 极狐GitLab 用户服务协议(湖北公司、关联公司或指定第三方)
- GitLab FY2025 GRI Index(可持续报告范围限定)
- 慧博云通招股书(陈立峰在北京、湖北两主体的董事任职)
- 福建工程学院转载招聘信息(北京公司销售运营支持岗位)
- 企查查聚合页(当前登记字段,非官方)
- 新京报:同名“极狐”主体无关联声明
- 原始资料快照(本地归档)